安徽省建設監理協會組織結構:
(一) 會員大會
會員大會是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,其職權是:
1. 制定和修改本會章程;
2. 選舉和罷免理事;
3.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;
4.決定本會終止事宜及其他重大事宜。
(二) 理事會
理事會的職權是:
1.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;
2. 選舉和罷免會長、副會長、秘書長、常務理事;
3.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;
4.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;
5. 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;
6. 決定設立辦事機構、分支機構、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;
7.決定副秘書長、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;
8. 領導本會各機構開展工作;
9. 制定本會內部管理制度;
10. 決定其他重大事項。
(三) 常務理事會
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,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1、3、5、6、7、8、9項的職權,對理事會負責。
常務理事人數約為理事人數的三分之一。
(四)秘書處
秘書處是本會的常設辦事機構,負責本會的日常工作。
秘書處工作由秘書長主持,設副秘書長若干人。
秘書處對理事會(或常務理事會)負責。